福建省郵政工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引,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總工會《深化集體協商工作規(guī)劃(2014~2018年)》和集團工會《關于推進郵政企業(yè)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意見》要求,以提升集體協商質量、增強集體合同實效為主線,積極探索和實踐開展集體協商的途徑、內容和方法,使集體協商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推動企業(yè)與職工協商共謀、機制共建、效益共創(chuàng)、利益共享目標的實現。
強化宣傳引導
筑牢集體協商工作基礎
凝聚共識、營造氛圍,增強企業(yè)與職工參與集體協商的自覺性、主動性,是推動集體協商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福建省郵政工會十分注重前期宣傳引導工作,主動爭取黨政重視支持,通過工會與行政聯席會、工會工作匯報會等渠道,向企業(yè)黨政領導宣傳國家、地方政府和上級工會關于開展集體協商工作的法規(guī)政策和文件精神,闡述集體協商制度在推動企業(yè)和諧發(fā)展中的作用,積極爭取黨政對集體協商工作的重視和支持,進而推動形成黨組領導、行政支持、工會運作、職工參與的工作格局。
通過全省郵政工會干部培訓班、工會工作會議等,福建省郵政工會向各級工會干部、職工代表宣傳集體協商的重要意義,講授協商的程序方法、策略技巧等相關知識,不僅增強了他們主動參與的意識,也提高了其協商的能力和水平,進而營造了多方關心、共同關注集體協商工作的良好氛圍。
在此基礎上,結合企業(yè)實際,福建省郵政工會擬訂了《省分公司集體合同(草案)》,并發(fā)放至有關部門和基層各單位工會廣泛征求意見建議,做到上下結合、反映民意、求真務實、穩(wěn)步推進。
規(guī)范程序運作
提高集體協商工作水平
事前準備。由省郵政工會召集人力、財務、市場、辦公室等相關部門人員就集體合同相關內容進行充分溝通,為協商做好前期準備。
主動要約。由省郵政工會主席(代表職工方)向省分公司總經理(代表行政方)發(fā)出要約,就集體合同的內容進行協商談判,并提出雙方協商代表組成、協商會議時間、地點等建議。從近年來要約情況看,公司行政對此非常重視,均能及時應約,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召開協商專題會議。
突出重點。集體合同協商的內容很多,在每年召開的協商會上,并非事事協商,而是立足于解決職工最關心的突出問題,確保協商內容量化細化,具有可操作性。一是調整合理勞資關系。將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工資基數、工資調整幅度等涉及職工核心經濟利益作為集體協商的重要內容。自2011年以來,每年定期開展工資集體專項協商,推動建立健全了企業(yè)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確保職工勞動報酬與企業(yè)經濟效益同步增長。二是維護女職工特殊利益。根據地方政府和集團公司最新規(guī)定,在2019~2021年《省分公司集體合同》協商會上,提出將女職工勞動衛(wèi)生費的發(fā)放標準提高至不低于50元/月;將生育子女的女職工產假天數調整為158天,并新增“其配偶為省分公司所屬郵政企業(yè)ABC類用工的,可享受照顧假15天”條款,進一步提高了女職工權益保護的整體水平。三是保障職工身心健康。在《2018年省分公司工資集體協商專項協議》中新增“凡公司職工為獨生子女的,其父母年滿60周歲,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可享受每年累計不超過10天的帶薪護理假”條款,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職工為獨生子女父母生病住院期間的看護難題。在2019~2021年《省分公司集體合同》中,進一步明確了療休養(yǎng)的對象范圍、療休養(yǎng)期間職工的工資、休假假期等各項待遇,既保障了職工療休養(yǎng)權益的落實,又保證了職工療休養(yǎng)工作規(guī)范化、制度化。
加強監(jiān)督管理
保證集體協商工作落到實處
福建省郵政工會在協商會后,下發(fā)協商會專題會議紀要,使協商會議確定的內容有據可查。在職代會前,將集體合同(草案)提交全省郵政職工代表提前審議,保障職工的參與權。在職代會上,在向職工代表報告上一年度集體合同履約情況的基礎上,將新一年度集體合同(草案)提交全體職工代表表決通過后,由省分公司總經理(代表行政方)、省郵政工會主席(代表職工方)現場簽訂。在職代會后,及時將集體合同報送省人社廳審核登記備案。將生效的合同以文件形式下發(fā),向全體職工公布,并將合同的修訂內容進行廣泛宣傳,保障職工知情權;將推動落實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納入年度基層工會工作考核內容,以考核傳壓力、促動力,提升基層協商工作水平。建立職工代表巡視檢查、集體合同履約情況調查和集體合同履約情況報告制度,保障職工的監(jiān)督權和集體合同的有效履行。
通過開展集體協商工作,福建郵政實現了職工與企業(yè)互利共贏。規(guī)范了企業(yè)薪酬分配機制,保障了職工的合法權益,推動了職工關心關注的部分熱點和難點問題的解決,從而最大限度調動了職工工作積極性,增強了企業(yè)活力和持續(xù)發(fā)展后勁,促進了企業(yè)和諧發(fā)展,實現了企業(yè)和職工互利共贏。福建郵政榮獲福建省首批“和諧企業(yè)”榮譽稱號;福建郵政系統(tǒng)被省委、省政府命名為“創(chuàng)建文明行業(yè)工作先進行業(yè)”。
帶動了全省郵政企業(yè)集體協商工作的開展。在省分公司的示范指導下,目前,福建省9個市分公司、直屬單位都開展了集體協商,并在省分公司集體合同的框架內,按照不低于省分公司規(guī)定的標準,制定適合本單位實際的集體合同內容,全省郵政企業(yè)集體合同簽訂率達100%。
提升了企業(yè)民主管理工作水平。在推進集體協商工作中,企業(yè)工會組織立足實際,事先廣泛征求意見,把職工關注的熱點難點列入議題、組織審議、形成決議。集體協商進一步提高了職工參與企業(yè)民主管理的積極性,特別是通過職代會平臺審議集體合同,審議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較好發(fā)揮了職工民主參與和民主監(jiān)督作用,提升了企業(yè)民主管理水平;同時,也健全完善了集體協商制度和職代會制度相結合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